转发《关于开展“廉石之光• 清风校园”廉洁文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派驻纪检组
吴教党〔2017〕43号
关于开展“廉石之光· 清风校园”廉洁文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苏州
市委教育工委、苏州市纪委第十派驻纪检组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区教育
系统开展“廉石之光·清风校园”廉洁文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献礼十九大·崇廉拒腐正风气”为主题,弘扬清风正气,倡导廉洁
从政、廉洁从教,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价值观,引领教育系统党员干
部坚定理想信念,警示党员干部切实守纪守规守法、自警自省自重。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我爱廉”公益宣传小视频比赛
1.参与对象:全区中小学师生。
2.作品要求:紧扣主题,创设一定的情境,原创制作廉洁公益宣传小
视频。可以用表演、动漫或漫画等形式制作成微剧、公益广告、表情包“小
视频”,力求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涵深刻。作品时长控制在 30秒到 180
秒,尽量提供 MPG、FLV或其他常见的视频或动画格式,确保无模糊混
响或无法播放等状况。作品必须是本人自创,未正式发表。
3.报送要求:各校初评后择优报送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和教职工
作品各 5件。作品文件名为“单位+学生班级+姓名+标题”。
(二)“微言博语话廉政”廉洁微信征集
1.参与对象:各学校(单位)教职工。
2.作品要求:紧扣主题,原创编辑 80字以内的廉洁短信,突出警示
性,富有感染力,传播正能量。
3.报送要求:各学校(单位)限报 10条。作品文件名为“单位+姓
名”。
(三)其他廉洁文化特色活动
各校(单位)要结合自身优势,依托学校、家庭、社会资源,充分发
挥文化浸润和辐射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廉洁文化特色活动,特别是市级、
区级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学校要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报送时间:作品各学校(单位)初评后择优报送,请于 11月 20日之
前,发至邮箱 wzqjyjdwb@126.com。联系人:陈新,电话 66579885;金
迎春,电话 65284653。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