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层转《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吴组通〔2016〕69号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组织部层转《中共中央
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
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场)党(工)委,区级机关各部门,度假区、开发区、高新区党工委,穹窿山风景管理区党工委,区委“两新”工委直属企业党委: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党费工作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现将《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苏组通〔2016〕69号)层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整改情况,请于2016年12月31日前报送区委组织部组织科。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组织部
2016年8月4日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6年8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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