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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迎春中学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义务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告家长书

来源:总务处 发布时间:2015-02-27 13:06:16 浏览次数: 【字体:

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根据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核发的收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吴教计〔2015〕7号,吴财综〔2015〕5号,吴价费〔2015〕11号),我校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义务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如下:

年级

社会实践活动费(元)

餐费(元)

合计(元)

初一

120.00

752.00

872.00

初二

120.00

752.00

872.00

初三

120.00

648.00

768.00

以上收费项目及标准请各位家长过目并核实,并请于3月2日前交清子女相关费用。

谢谢合作!

吴中区迎春中学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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