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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吴中区迎春中学招生简章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5-15 16:28:48 浏览次数: 【字体:

2017年吴中区迎春中学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新生入学的规定以及《2017年苏州市吴中区义务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有关精神,为确保迎春中学2017年秋季初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我校2017年秋季招生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8个班。

二、招生对象

凡经核实合法固定住所在迎春中学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在团结桥派出所、长桥派出所的苏苑实验小学、宝带实验小学等应届毕业生。

三、施教区范围

实际居住地在吴中城区团结桥以南、运河以北、东吴北路以东范围内。

四、地段生认定

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为该校的地段生;地段生的认定以稳定的居住地为依据;居住地以学生父母合法固定住所(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为准。地段生认定主要细则如下:

1.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学生本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2.学生父母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3.学生父母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有户口、居住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除外)作为依据。但需在信息采集时提供该处合法固定住所的相关信息证明。

4.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五、报名须知

1.报名登记

   1)时间:2017520日至21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2)地点:吴中区迎春中学招生办公室(圣陶楼一楼)

3)要求: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

2.报名确认

      1时间:201775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2)地点:吴中区迎春中学招生办公室(圣陶楼一楼)

      3)要求:携带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毕业生登记表

六、招生程序

验证、填表→上级审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咨询电话

电话:65611770

联系人:江老师、戴老师、朱老师

开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吴中区迎春中学

                                       2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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