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吴中区教育学会2016年优秀教育论文
关于开展2016年优秀教育论文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
根据工作计划,为积极引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群众性的教育科研活动,适应事业发展和提高教师论文撰写水平的需要,我会决定开展2016年优秀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均可参加评选活动.经请示区教育局领导同意,为加快青年教师培养步伐,要求35周岁以下的老师人人参加.
二、内容与范围:
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期间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或未发表过的论文,已在区级以上获过奖的论文不参加本次评选。
三、优秀论文标准:
1.坚持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
2.有理论意识,并注意理论的先进性与创新意识。
3.有自己的实践,有自己的思考、研究与创见。
4.论文提出和论述的问题对当前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参考价值。
5.论文题目要简短凝炼、明确;论点要集中、鲜明;论据充实、有据;文字表述规范、简洁、流畅,表达力强;字数以3000~4000字为宜。
四、评选办法:
1.初评与复评。由学会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初评和复评。凡通过初评的,即有资格参加论文评奖。在复评的基础上,产生一、二、三等奖,并颁获奖证书。
2.凡获奖论文均有资格被推荐至苏州市教育学会,参加下半年市学会组织的论文评选活动。
五、注意事项:
1.论文征集截止收稿日期为2016年5月20日。
2.参评论文一式一份,一律用十六开纸、宋体小四号打印,已公开发表的论文还需附有杂志封面、目录与本文的复印件。
每篇文稿交评审费30元。由论文作者缴给学校分管人员。
3.参评论文以学校为单位,集中向我会申报。申报时按我会统一给出的EXCEL电子表格格式(见附表),按论文科别编好目录发送到我会的电子邮箱:wzjiaoyxh@163.com,并请在报送时附上目录表一份,以便核对。联系人:范老师 宣会计 电话:65256901 65981268。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学会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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