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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一期(201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5-05-27 14:01:05 浏览次数: 【字体:

注:如有老师想申报课题,请本周内与学校教科室庄梅老师联系。谢谢!2015年5月27日

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第十一期(2015年度)课题指南

一、课题简介

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课题经省教育厅同意,由江苏省中小学教研室于1995年开始设立。该系列课题注重课程教学及管理实践性和应用性,主要面向全省幼儿园、中小学等领域的一线教师及教学研究管理人员。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每两年申报一次。今年申报的是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第十一期课题。

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立项课题两种。对于重点课题,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将会给予一定的课题研究经费资助;立项课题的研究经费由课题所在单位承担。

二、申报资格

⒈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对象为本省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师范院校、教育行政以及教科研部门的集体或个人。

⒉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否则,须由两名具有小学高级以上职称的研究人员书面推荐。尚未完成我室第九期以及第十期正在进行研究的教学研究课题的单位与个人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3.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只能有1—2人。

三、申报程序

⒈申报者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选题,并填写《课题申报评审书》和《课题评审书活页》,其电子稿(用课题名称命名)和文字稿(《课题申报评审书》《课题评审书活页》各3份))报送至县(市、区)教育局教科研部门。

⒉县(市、区)教科研部门初审后,将《课题申报评审书》和《课题申报评审书活页》各一式3份报送至市教科院(教研室)或科研部门。市教科研部门根据申报数量的分配指标组织对本市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课题评审书及活页的电子稿和文字稿报送到省教研室(《课题评审书活页》电子稿和文字稿单列、单放),并将本市申报的省中小学教学研究第十一期课题详细目录用word文档的格式发送到zf828@126.com邮箱。

⒊课题申报者及各大市教研室教管人员需到省教研室网站() 首页的 “课题研究”中下载2015年度的相关表格,按照统一格式填写。

⒋省直属师范院校的课题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到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省属市管师范院校、教师发展中心等部门的申报材料先报送到所在市的教科研部门参加初审。

⒌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出重点课题和立项课题,并公布评审结果。

四、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从2015年4月1日开始,2015年9月10日截止,逾期将不再受理。请各市教科院(教研室)按照时间要求,认真组织好课题申报工作,切实提高申报课题的质量。

五、报送数量

各省辖市报送的课题数量不超过45项。

六、课题类别及管理方式

⒈不论是重点课题还是立项课题,课题所在单位及教育管理部门都应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的支持,保证课题研究的正常进行,切实提高课题研究质量。

⒉重点课题主持人的培训、课题的开题论证、中期评估检查和结题验收等课题管理工作,由省教研室组织进行。立项课题的相关管理工作由各市教研室负责。

⒊各课题申报单位要规范课题的日常管理,强化课题的评审、开题、中期检查评估、验收等工作,加强对课题的过程管理,杜绝“两头紧,中间松”的现象,努力通过课题研究提升教学质量,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发展。

⒋本期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要求在2018年年底之前完成结题。

⒌第十一期课题的具体管理办法将在今年下半年与课题评审结果一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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