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春中学食堂食品原辅材料及液化气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8-14 07:50:09 浏览次数: 【字体:

 

吴中区迎春中学食堂食品原辅材料及液化气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吴中区教育局关于规范食堂货物采购提高伙食质量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学校食堂食品的采购工作,保障师生饮食安全,迎春中学食堂食品原辅材料及液化石油气拟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吴中区迎春中学。

二、招标内容:

1大米、 食用油类(必须确保为非转基因食品)

2猪肉类(含大排、小排、纯精肉及条肉等)

3调味品类(包括干货类)

4豆制品类

5、时令蔬菜类,禽、蛋类,水产类(鱼、虾等)    

6、冷冻类、半成品荤菜类

7、液化石油气

三、投标资质、要求

(一)凡具备下列条件的食品(液化气)生产或配送企业可来报名:

1、苏州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配送(生产)企业;

2、企业必须证照齐全,提供食品流通(液化石油气)许可证、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工商执照、税务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有效证照;

3、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液化气)经营、加工、储存、配送、检测场所,有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有专门的储藏(冷藏)设备和配送设备(冷藏车);

4、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近两年在经营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事故。

5、企业或企业投资方具有两年以上公共用餐单位食品综合经营、配送经历;

6、部分原料(肉制品、米、油、调味品等品种)需指定品牌或供货渠道。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8、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二)投标单位在领取标书时须向学校提供以下材料并盖公章 :

1、供货商的情况简介;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液化石油气)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4、2014年7月至今与公共用餐单位签订公共用餐食品综合供应的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6、配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三)为保证项目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五)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间:2016年 8 月20日(上午9:00—11:00)资格预审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单位报名时须领取本次项目的资料。

(七)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及领取资料地点:总务处

四、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8 月 20日(上午9:00—11:30)。

2、领取地点:总务处

3、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8 月 25 日9:00—11:00

2、接收地点:总务处

3、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密封、加盖公章

六、评标办法按招标文件执行.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6年 8月 25日13:00—16:30

2、开标地点:会议室

八、本次招标供货合同的起止时间: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迎春中学

2、联系人:葛贤斌    联系电话:  65611084--8000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吴中区迎春中学

201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