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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中学小金铃志愿者服务队章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09 14:09:04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组织的名称为迎春中学小金铃志愿者服务队。本队在学校德育处的领导和监督下,依照国家宪法和法律开展志愿者活动。 第二条:本队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坚持以“自助助人”和“自乐乐人”为服务宗旨。

第二章 组织结构与职责

第三条:迎春中学小金铃志愿者服务队下设各项活动服务队,服务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接受学校总队的领导。及时制定活动计划,按时开展活动,并做好活动总结。

第三章 志愿者干部工作要求

第四条:工作思想 (一)保持始终如一的热情。热情是志愿者工作的动力来源。 (二)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信任是志愿队工作的有力保障。 (三)认认真真地做人,实实在在地做事。务实是志愿者工作的根本要求。 第五条:工作方法 (一)志愿者工作勤勤恳恳,不计较个人得失。 (二)志愿者要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合理利用时间,提高学习效率。 (三)志愿者要以诚待人,以理服人,讲究态度和工作方法。 第四章 组织纪律

第六条:队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队员权利 (一)有参加服务队开展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享有内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 (三)在各项内部会议上参与有关工作和发展计划的讨论,对服务队工作提出意见及进行监督与批评; (四)讨论和决定对队员进行监督和批评; (五)对服务队的决议有不同意者,在坚持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在会议上提出讨论解决。 (六)具有评优与被评优的权利。

二、队员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团知识、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及服务队纪律,执行服务队决议,完成服务队的各项任务; (三)团结同学,宣传服务队,扩大服务队的影响力; (四)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改正错误和缺点,自觉维护团结,坚决反对服务队内部的一切派别和小团体组织; (五)坚持个人服从集体,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克己奉公,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 (六)队员有退会的自由,队员要求退会,应当经所属组织讨论,上报队长后,再宣布除名。队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屡次不参加服务队组织的活动或不做服务队所分配的工作被视为自行脱队,队长有权对其除名。 (七)队员应准时参加会议,不能无故推迟和旷会,有事须提前请假,并提交书面假条。

三、服务纪律 服务队组织必须执行和自觉接受本队纪律的约束。 四、会议

(一)每月召开一次全体队员大会,总结上月工作及强调以后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 (二)各小组每两周召开一次组员会议。 (三)每次会议须做好会议记录,上交德育处。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七条:每学期评选优秀队员与优秀小队,并加以表彰奖励。服务队组织中有违纪的队员,服务队应依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或开除队籍的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八条:凡承认本章程,自愿履行志愿者服务队义务的同学均可申请加入服务队,经过审核即可成为队员; 第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德育处讨论修改; 第十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迎春中学德育处。

迎春中学德育处

2017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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